2021年1-9月,我市长江东西梁山等8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为Ⅱ类,裕溪河裕溪口、西河入裕溪河口2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为Ⅲ类,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达100%。1-9月,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
一是水生态补偿。将长江、漳河、青弋江等主要河流 13 个控制断面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范围,实行“双向补偿”,当断面水质超标时,属地政府支付污染赔付金;当断面水质优于目标水质一个类别以上时,属地政府获得生态补偿金。2021年 1-9月,全市 13 个断面累计产生污染赔付金2400万元、生态补偿金1200万元。
二是水质量监测。每月对长江、漳河、青弋江等主要河流开展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断面,及时发出预警。2021年1-9月,已对达到预警条件的10个断面实施预警,督促属地政府排查污染原因,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
三是水源地保护。优化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漳河备用水源、南陵县二水厂、繁昌芦南水厂3个饮用水源保护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撤销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1个。实现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全覆盖,定期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四是水污染整治。推进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明确整治任务要求、整治责任主体、整治工作分工和整治时间节点,完成示志牌树立 252 个,列入名录排污口监测 848 个,编制 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2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