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1.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行业提标改造。已组织水泥企业召开2次标准宣贯会,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企业开展调研,督促企业加快提标治理。已制定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实施计划,每月调度实施进展。截至目前,辖区内8家水泥企业22条生产线基本完成提标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2.强化VOCs综合治理。组织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成立帮扶小组,开展现场帮扶工作,累计组织帮扶活动12批次,走进企业39家,走进乡镇街道6次,组织业务培训4次,参训400余人次。根据《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7号)要求,约彩365官方下载安装_office365无法打开word_office365打不开制定出台了《约彩365官方下载安装_office365无法打开word_office365打不开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全面摸排VOCs重点管控企业,建立VOCs排放企业管理清单。开展走航监测,2020年6月至8月,约彩365官方下载安装_office365无法打开word_office365打不开已进行了两轮VOCs走航溯源,通过多频次、多时段、多点位密集走航监测在短时间内完成多组分混合气体的分析监测,及时锁定问题区域,描绘出区域内污染地图,全面、快速、精准诊断VOCs污染的整体分布情况,锁定VOCs峰值异常点位,筛选“红色网格”内企业,标记问题区域,精准查处,为建立臭氧的精细化管控提供科学有力的技术支撑。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优良天数为114天,同比提高34天,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同比提高12天的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年空气优良率的顺利完成。
3.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出台《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意见》(芜大气办〔2018〕59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措施。2019年,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我市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已完成应急减排清单报送工作。2020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安排,已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清单系统填报工作。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组织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工作。
5.强化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已建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常态化预报。联合气象局成立了约彩365官方下载安装_office365无法打开word_office365打不开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监测预警专家委员会,已建立重污染天气会商与预警信息发布(解除)机制。
二、开展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
2020年1-11月,全市13个断面累计产生污染赔付金750万元,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1400万元;2020年1-11月,省级生态补偿4个跨市界河流上游入境断面产生生态补偿金450万元(省级数据目前更新至1-11月)。
2020年1-11月,我市长江东西梁山、漳河澛港桥、青山河查湾、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12月国控断面监测数据尚未公布)。
三、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1.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已完成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并提交项目总结。无为市红庙镇、严桥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已由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家验收。完成了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初步核算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面积720108.7m2,安全利用率100%。芜湖造船厂原厂址二期地块修复方案编制完成,已在我局备案。分别组织召开了《原南陵代森锰锌农药厂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芜湖三行轴承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原芜湖恒达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安徽互感器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西湾花园安置房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西湾花园中小学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湾谷科技园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北区地块场地环境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
2.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压实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网格化监管,严防固废非法落地。扎实开展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工作、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完善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会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线索。举办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编制全市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规划。配合省厅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工作。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