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各综合监督单位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压实市局党委(党组)下管一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增强监督针对性有效性。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有关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对落实“两个责任”、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对象、强化组织保障等作出细化明确,有效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市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
《工作意见》通过推动市局党委(党组)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实现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市局党委(党组)一是着力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开展督导检查。二是着力强化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监督。组织集体廉政谈话、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加强参会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敬法畏纪意识,针对问题真抓实改、立行立改,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三是着力强化干部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定期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讲授廉政党课,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工作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作用,打出监督落实“组合拳”,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二是研判政治生态,做好以案促改。将分析研判基层单位政治生态的专题报告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督促所在单位做实做细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适时开展“回头看”,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三是立足监督专责,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以干代训、以练促学,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听取汇报、传达学习、交流经验、部署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