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市无城居民夏女士反映其在金塔路一门面,因邻近教学架子鼓产生影响,致使该门面房不能顺畅租赁,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导致诉求人向相关部门重复反映。
为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3月20日,针对当事人的诉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公安、文体部门约谈了文艺教学点的业主。通过现场了解,当事人反映的架子鼓教学点,位于其隔壁东侧,主要从事架子鼓教学。该经营场所有两间门面,面积约100m2,一间用于办公,一间用于架子鼓教学点。现场直观看在架子鼓教学时,有一定的社会生活噪声影响邻近环境。
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实际情况,3月21日就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双方当事人,召开现场矛盾纠纷协调会。经过多轮协调会商,求同存异,双方最终地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租赁协议书,夏女士的重复投诉问题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