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的背景:
《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首次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建立一批功能多样,面向公众的国家级和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到:“探索建立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的机制”。
《纲要(2010-2015)》提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遴选一批适合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的植物园、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科研院校的实验室,民间环保社团等机构,建立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定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就近就便接待中小学生参观实践”。
2012年9月,环保部会同教育部联合下发《环境保护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环发【2012】113号),要求各地充分认识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要求,组织管理模式和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实践活动,参与支持中小学综合实践与德育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水平。
《纲要(2016-2020)》提出:“积极发挥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环境教育课外实践活动”。
二、相关概念:
1、什么是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是以人类与环境关系为核心,以解决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有效参与能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与技能,培养环境保护人才为任务,以教育为手段而展开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过程。
2、环境教育基地:指针对社会公众或某一特定人群开放的,具备环境科普、教育、体验等相关功能和一定规模及社会影响的场所、设施、机构。
3、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指以提高青少年环境素养,普及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根本目标,以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面向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体验和实践活动,并在基地建设和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体现环境友好理念的场所。
三、分类及构成:
1、基地分类(一)
A类:展览、展示类:具有公众环境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等;
B类 :自然场所类: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
C类:环境监测及处理设施类:环境监测站、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等;
D类:生产、生活类:具有环境教育功能的科研院所、企业、场矿、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等。
基地分类(二)
1、自然公园(森林类型;湿地类型;海洋类型;草原与荒漠型;地质与矿山类型)
2、城市与郊野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郊野公园)
3、博物馆;科技馆
4、环境学习中心
5、环境保护设施
6、环境友好型企业
7、生态农业园
8、大型工程项目
9、其他
2、基地构成
基地的基本要素分为:方案、设施、人和营运管理。(场地、方案、师资)
四、关于基地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场 地:就地取材、物尽其用、无需固定。
(二)、方案设计:
1、贴合实际:针对不同的年龄、属性对象和不同需求而设计。
2、重启发而非教导:强调互动而非单向灌输、协助参访者获得亲身体验。
3、反映出对环境关怀及资源特色:自然资源变成教育资源,要将基地的全部元素都作为设计考量的对象。
4、目的:能协助参访者发展环境意识、学习环境知识、培养环境伦理、熟习行动技能,甚至获得环境行动的经验。
透过设计或安排,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触,在感触中催生环境意识的提高,并自觉在生活点滴中改变自己的环境行为,将环保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
(三)、师 资
环境教育专业人员要求:环境素养、对“环境教育”的基本认识、
对身为环境教育的专业责任、规划并执行环境教育课程与方案的能力、促进学习的能力、检讨与改进的能力。
每个基地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环境教育专业的全职工作人员。需把教育工作列入基地工作计划中,并在规划、筹资、预算、管理运营等过程中将专门的教育活动人员列为必要的条件。
利用社会资源:
1.院校合作,比如给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2.当地的环保组织;
3.志愿者团队;
4.政府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