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程新材料(芜湖)有限公司NVH及SNS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和汽车轻量化新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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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海程新材料(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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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 |
2023.3.20-202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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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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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投料及拆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造粒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管道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一次注塑及二次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塑料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密炼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管道密闭收+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橡胶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热熔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真空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低温捏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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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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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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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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